為醫藥企業提供
符合國家政策要求和結合企業需求的解決方案
政策要求
國家藥監局在2018年10月31日發布了《國家藥監局關于藥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》(國藥監藥管〔2018〕35號),就建立藥品信息化追溯體系提出明確指導意見。
意見提出“三個鼓勵”與一個“不得強制”:不強制指定專門的追溯服務企業,鼓勵信息技術建立追 溯體系、鼓勵 第三方服務、鼓勵行業協會搭建平臺。
行業痛點
政策落地
針對產品的生產過程,流通過程進行全面的監管,做到生產過程可追溯,產品流通可追溯,責任可追究
渠道監管
隨著“兩票制”的實施,對渠道的管控更加嚴苛,企業在渠道端的管控追溯需要更符合企業渠道的系統,從企業端、商業公司端、銷售公司端、終端醫院、藥店建立符合企業渠道模式的追溯系統來幫助企業完成渠道管控
信息收集
企業沒有渠道收集終端醫院、藥店和消費者的信息反饋,對用藥的規范,用藥的過程和效果沒有辦法有直觀的數據呈現
解決方案
1 賦碼
通過一物一碼對每個產品建立獨一無二的身份證,可通過貼標、激光打碼、油墨噴碼等多種方式,完成唯一標識的建立。
2 防竄
利用二維碼精準掌握產品從工廠-總經銷商-二級經銷商-三級經銷商-終端用戶的實時流向,加強了產品在流通領域的管理。產品如出現質量問題,可及時凍結召回,避免擴大危害。
3 掃碼監管
通過一物一碼完成包裝關聯,在發貨時關聯對應的經銷商,一級經銷商往下再關聯二級經銷商,以此類推,完成全渠道鏈的管理;再通過市場稽查和終端用戶掃碼對比發貨地址,完成渠道竄貨數據的自動比對和監管。


